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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, 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:1的比例,每家企业给予总额60万元的经费补贴,自企业入库年度起三年内按照3:2:1的比例分年度拨付。
市财政对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(含复审)受理企业,给予每家20万元的经费补贴,补贴资金由企业统筹使用。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。
市区两级财政按照《行动方案》确定的比例对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(含复审)企业,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奖励,奖励资金由企业统筹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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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一般来说,支持下列八大领域:先进制造与自动化、新材料技术、电子信息技术、生物与新医药技术、航天航空技术、高技术服务、新能源及节能技术、资源与环境技术。
A不可以。但如国家科技部最终批复不通过高企认定(复审)的企业,可以在以后的申报中申请入库小巨人企业。
A是的。申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的企业必须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(按照会计法,会计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),且须提供该会计年度的你年度审计报告。
A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、登记、注册的企业,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高新技术企业。同时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,获广东省科技厅公示但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不可申报。
A 拥有以企业核心技术申请的自主知识产权,近3年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、受让、受赠、并购等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一项要求:
a.发明专利授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件或以上;
b.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件或以上;
c.外观设计专利授权(要求为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)、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总数3件或以上。